犬与人类生活的关系从古以来都非常密切。 现代社会由养犬产生的社会问题随处可见。 经常曝光的问题多是养犬人行为不规范, 拋弃犬只或虐待犬只的行为引发社会谴责。 传闻个别城市管理单位对待被收容犬只不人道的对待,因为没有证据, 所以只能当做传闻。今年,内蒙古阿拉善左旗的居民于2014年4月24日发现当地垃圾场内一个五米深度的深坑中有数十只活狗,遂通过自媒饰发出消息。从图片中可以看到这么多的动物拥挤在一起, 没有水和食物,他们的神态和身躯的形状反映出他们曾,受过过度的惊吓和创伤。 此消息惊动当地和外地的动物保护志愿者前往救助深坑中的动物。据它基金和这些志愿者的消息, 第一时间救出了一些狗。当第二次赶往救助时志愿者却发现深坑已经被填埋。 为证实是否有被活埋的动,物, 有人连续挖掘和抢救, 最后仅从原地挖出六具狗狗尸体。 这场救援表现出公益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和公益团体第一时间的快速反应和善良行动。 据媒体消息称, 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没有收容动 ,物的场所,所以将这些被收容的动物集在这个深坑中,面对这样的事件, 引发了社会思考。 犬只管理已经在中国很多城市中列入日常的行政管理服务。 养犬管理条例和规定中对于养犬人违规饲养动物的行为以警止 处罚或没收犬只的方式处理, 这项要求是管理者的执法职责也是饲养者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多数城市的养犬管理设立犬只留检所或是动物收容所。少数城市或地区尚没有健全收容管理的机制和设施。从我们走访几个城市的养犬管理部门和留检所的结果看, 城市中犬只收容数量非常大。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机制却没有对民众公开。少数城市的收容服务经过多年的改进正逐步进入人道管理和为民服务的发 .展方向, 成为其他城市和地区学习的榜样。 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于2012年5月颁布新的养犬管理办法,以有效预防狂犬病为重,全面教育养犬人不散养、不虐待、不拋弃犬只, 吸收全国优秀管理经验,重视动物福利。陕西汉中洋县农业局、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的研究小组成员(包括北京小动物诊疗协会理事长刘朗博士)和本机构共同为当地的养犬管理制度设计和起草做出了贡献。 面对各地城市犬只数量决速上升的局面,规范饲养者的行为, 收容动物和罚没动物,管理单位工作量相应增加,其工作要求面临改变和挑战。 根据养犬管理的规定, 基本上在各城市或地区被收容的动物归公安、或城市管理单位、或畜牧局承担管理。但是管理被收容的动物的执行细则却没有在养犬管理规定中明细。我们建议承担管理的单位应该尽快参照兽}医和其他专业的建议设立执行细则, 根据动物的生存需要、动物防疫救治、动物行为训练、社会领养的接纳程度、收容服务人力资源、收容设施和容量标准等定期对细则的可操作性和现实性进行评估和改进。 管理单位还需要为其管理技能定期培训和改进。 管理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对其管理行为和结果进行综合考虑和评估, 主动公开管理信息和管理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和建议。 逐渐形成管理单位和被管理主体之间平等和良好的互动,形成管理服务和社会需要密切结合, 发挥管理的有效性。 管理单位以平等的姿态合法行使权力的同时尊重民众利益和道德尽到其管理职责,被管理主体与管理单位的关系平和增加民众的满意度, 致使养犬行为规范隘提高,呈玖病水平的管理服务和声誉。 无论是对人的行政管理还是对动物的管理, 都应该依法、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和人道, 以服务人民和善待动物为根本。所以管理和解决养犬问题,应从问题的根本原因着手分析,研究解决策略和方案。面对当今城市养犬产生的诸多问题,城市管理犬只面临的诸多;问题, 各地政府有必要重新评估养犬管理规定是否符合管理和被管理的需要,评估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 养犬管理规定中所指定的管理单位是否具备管理能力并有效解决管理中的问题, 规定是否能激发养犬人主动其规范行为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是否从犬的繁殖和销售根源上有力规范减少无序繁殖和疫病、控制动物数量,是否提示市民养犬能力和行为需要专业指导, 是否人道抓捕和收容流浪动物、被遗弃或被虐待的动物,是否人道饲养被收容的动物并纳入社会领养机制,是否聘请专业兽医队伍给予被收容的动物及时的医疗救治和绝育,是否聘请专业的动物行为训练队伍给予被收容的动物行为训导以使动物更快被社会领养所接受, 是否有专业兽医对救治无望和具有攻击性的犬只实施人道安乐术,等等。 养犬管理和收容管理不仅仅是消除 社会治安隐患和环境隐患, 也是对人的生命健康和动物的生命健康的关照。城市中的流浪动物不是垃圾,如何依法合法人道管理和处理动物考验着我们的管理单位,考验着我们整个社会的责任感。执行政府行政管理行为考验着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如果以简单粗暴对待动物或残酷地处理动物,其结果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效果是非常不利社会文明和社会和谐, 对社会的示范和伤害远远大于流浪动物和不规范养犬的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从那些执行处理工作的操作者角度考虑, 这样的操作对他们的心理和精神层面的影响是否有伤害, 这是工作者的福利保障的一个方面。对此我们应该警醒引为为戒。 这个事件提醒我们应尽快设立动物安乐术实施规范, 以科学人道的方式依照《动物防疫法》无害化处理动物。当有必要处理动物时,保障执行者的安全, 给予动物尊严和安静。 这其实也才是对人的尊重。 (感谢安翔律师对本文的建议) 动物守护神机构 李桦 |
Copyright © 2020 合肥金脑人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11004548号-14